首页 > 新闻 > 要闻 > 正文     濮阳网-中共濮阳市委门户网站 濮阳市唯一重点新闻网站


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暨《宪法》学习报告会举行

作者:  文章来源:濮阳日报  字体:   发布时间:2015-11-30 18:03:40   

濮阳网讯 11月28日,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暨宪法学习报告会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应邀为大家系统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简称《宪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下简称《监督法》)的有关知识。

市领导何雄、徐兰峰、李刚、王载文、余广庆、成定伟、邹东波、张礼杰、卢志勇、赵国强、沈运田、吴新普、王天阳、刘国相、何建中、贾太杰、李莉荣,市委党校党委书记、常务副校长屠凤莲,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陈景涛,市委组织部部长刘汉征,中原石化公司总经理王家纯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兰峰主持会议。

郭林茂长期从事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曾任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副主任、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总编辑、国家信访局正局级信访督查专员等职务,发表《宪法效力之我见》《人大监督形式刍议》等论文,并策划《大国崛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读本》等多部丛书。报告会上,郭林茂就“《宪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如何保证我们国家《宪法》的实施”“为什么要监督”“《监督法》的内容及人大如何去监督”等话题进行了深刻阐述,既有理论上的高度概括,又有实践上的具体总结,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

听取报告后,徐兰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以宪执政。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把《宪法》作为最高法律规范,履行《宪法》使命,恪守《宪法》原则,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他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治市全过程,体现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等各方面。二是将《宪法》精神体现到依法治市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完善地方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全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严格执行《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制度程序。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下级党委依法执政情况、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四是使全体市民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营造全社会忠于《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市委中心组成员,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和各委办室主任、副主任,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由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发区人大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等共300余人聆听了报告。(记者 段利梅



责任编辑:李俊